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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签合同,你准备好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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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在2004年家装投诉中,合同纠纷是家装投诉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。那么,消费者在跟家装公司签合同的时候,要注意什么问题呢?怎样才能避免家装合同的纠纷,切实地保护消费者和家装公司各自的利益呢?记者采访了市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姚毅文。 签合同前要心中有数 作为消费者来说,在签订家装合同时要把握这样一条原则:签合同时心中不能有疑问。姚毅文副秘书长说,由于目前佛山的家装业没有实行统一的家装合同,各家装公司都是在用自己公司制订的合同,所以,对于消费者来说,是处于劣势地位的,万一家装公司在合同中有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,对消费者日后的合同保护就将很不利。因此,他提醒消费者:在签合同时一定不要心存疑问。在装修之前到家装公司的时候,要了解到很多东西:有关工程质量、装饰材料、公司的设计水平、售后服务等等一系列的问题。具体到某一家公司时,还有一些强弱项的问题。对于这些问题,建议在没有做到心中有数之前,尽量不要急于签合同。 避免合同过于简单 姚毅文副秘书长说,家装签合同,最重要的是要避免合同过于简单化。他举例说,2004年,一对年轻夫妇因家装质量问题到他那里投诉一家装公司,但是他们能够提供的合同证据却不足一页纸,仅仅写明了工程的甲乙方和简单的工程施工、工期约定等,既没有详细的工程质量约定,也没有争议、纠纷处理的约定。因此,这对夫妇在事出后,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,即使是站在法律面前,也无法保护他们的权益。 对此,姚秘书长说:“家装合同一定不能过于简单。一般在签合同时要注意,合同内容应该包含有消费者和装修公司双方各自的职责约定、工期约定、工程质量和验收约定、工程付款方式约定、供应材料的约定、保修约定、违约约定、争议和纠纷约定等等。” 质量、纠纷处理、保修约定必不可少 “我们碰到的最多的是在家装合同中,往往忽视了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、发生纠纷后的处理约定和保修约定等内容,或者是有约定,但是不符合相关规定,仍然起不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。”姚毅文副秘书长说。 工程质量问题还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。因此,在家装合同中,工程质量的约定尤其重要,必不可少。而纠纷处理约定,则是在装修过程中或者装修后出现纠纷的时候,能够切实地保护消费者和装修公司双方利益的保护屏。关于保修约定,现在有些家装公司虽然在合同中也有体现,但是却有不符合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关于保修期限的规定。据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 第三十二条规定: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,有防水要求的厨房、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。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(黎红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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