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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50新楼盘业主信息被转卖 装修公司人手一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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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一段时间以来,快要领取新楼房钥匙的沧州市民李先生十分郁闷,每天都要接到许多招揽装修生意的短信和电话,严重扰乱了他的正常生活。记者调查获悉,沧州50余个新楼盘业主个人信息在装修装饰行业肆意传播,已成为业界“公开的秘密”。一位知情人士透露:“我们几乎人手一份,有花钱买来的,也有相互拷贝复制得到的。”

装修短信电话轮番“轰炸”

2011年12月29日,李先生打开他的手机,短信息收信箱内几乎全部都是装修短信:“恭喜您即将收新房!喜迎元旦贺新年,××瓷砖全场5折起,××卫浴6折起……”“1月8日前××木门定金1000抵2000……”

李先生说,他在沧州市御河小区购买了一套楼房要到今年春天才交钥匙,但这些天来他的手机每天都会接到十多条装修短信,有销售瓷砖的、卫浴的、橱柜的,有的装修公司业务员还会直接给他打电话:“李先生你好,针对你所购小区楼房户型,我们有一场专场推介会,希望你届时能参加。”这些短信和电话不分时段、不分场合,严重扰乱了他的正常生活。

让李先生感到不解的是,自己的姓名、手机号码、详细住址,甚至新购楼房的户型结构,家装公司是如何获知的呢?到底是谁泄露了他的个人信息呢?李先生为此询问过售楼处的工作人员,但对方肯定地说,绝没泄露业主的任何信息。

业主信息装修界疯传

在沧州市海河路一家装饰城从事瓷砖销售的小倩(化名)说,新楼盘业主的个人信息,从事装修装饰行业的商户基本人手一份。这些个人信息都是打包出售的,她的电脑里现在就存有沧州50多个楼盘业主的个人信息。

小倩说,楼盘业主个人信息的获取方式一般有两种:一是直接从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那里直接买来,“天成郡府、御河小区、御景国际、金鼎小区等即将交钥匙的楼盘价格要高一些,买一个小区的业主信息价格大约在两三百元之间。”二是从从事短信业务的公司购得,“从这里可以买到多个小区业主的信息,数量很大,而且价格都不会太贵。你随便给他几十块钱,他就给你。”

小倩告诉记者,她获得的这些业主的个人信息“一毛钱没有花”,是从装饰城一个朋友店里拷贝复制的。“业主的个人信息在商户之间相互复制拷贝,整个装饰城商户几乎人手一份,没有必要感觉大惊小怪。”

听到记者发出不可思议的感叹后,小倩急忙解释:“这些信息只是业主的姓名、家庭住址、个人电话等,而且商家只会骚扰半年,半年以后谁都不会骚扰你了。”小倩笑着说,她在沧州市天成郡府新购了一套楼房,她购买的“业主个人信息”里也能找到自己的信息,准确率还是很高的。

信息泄露维权成本高

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锋称,目前信息化法律在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,但湖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北京、江苏等13个省市已相继对此立法。但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业主个人资料属隐私,售楼处等对业主的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,私自泄露将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。

《刑法》第253条规定:国家机关或者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,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吴洪锋认为,尽管泄露个人信息有法可依,但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却越来越严重,真正被法律追究责任的人寥寥无几,一是因为泄露的途径有隐蔽性,调查起来不容易。二是公民对个人隐私权的重视不够,加上维权途径复杂,绝大多数受骚扰的人并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。

◎他山之石

江苏立法保护个人信息

江苏在国内率先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,明确了惩罚责任。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江苏省信息化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披露所采集的信息,不得将获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给他人,不得以窃取、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上述信息。”

条例同时增加了法律责任,规定:“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,非法披露、出售、提供信息,或者以窃取、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信息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删除信息,没收违法所得,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这意味着,非法倒卖个人信息,不光卖方,连买方在内,都将受到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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