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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涂料品牌榜”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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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涂料品牌榜”管理办法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涂料行业品牌战略的实施,服务于中国涂料行业的振兴发展,实现通过品牌管理推动涂料行业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,提升涂料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,创建涂料行业优质名牌,使品牌服务于社会公众,提升涂料行业和涂料企业产品服务的形象与影响力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中国涂料品牌评选组委会(以下简称:组委会)决定推出中国涂料品牌榜,推动中国涂料行业品牌建设与发展。为科学、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中国涂料行业品牌的遴选、培育、认定和宣传推广工作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中国涂料品牌榜的范围包括: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和/或在中国境内设立生产基地的涂料颜填料、涂料原辅料、涂料成品和涂料设备生产和/或售企业、品牌实物产品、高级管理人员,以及涂料行业教育培训(含特有工种实训基地)和社会公益活动等。

第三条中国涂料品牌榜每年发布一次,推荐上榜单位、个人和品牌的认定结果由组委会发文通知。组委会委托或邀请国家及地方涂料协会(学会)、涂料行业上下游协会(学会)和涂料行业上下游知名企业向组委会推荐上榜单位、个人和品牌,由专家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认定上榜单位、个人和品牌;上榜单位、个人和品牌由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、奖牌,在中国涂料网、《中国涂料》杂志、《中国涂料》报纸、中国涂料报道和中国涂料平台公布每年“中国涂料品牌榜”的上榜单位、个人和品牌。

第四条中国涂料品牌榜坚持企业自愿参与,专业、科学、公正、公平认定的原则。推荐上榜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持续正常经营,拥有从事品牌实物产品的生产、销售等相关许可证。推荐上榜品牌的产品实物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和/或属于创新型产品,市场占有率、市场成长率、产品知名度和用户满意度应居行业同类产品前列,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力。推荐上榜企业、高级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等应对涂料行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和影响。推荐上榜社会公益活动应具有公益慈善精神,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有利于提升涂料行业的形象与影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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